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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学科复核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4-04-18 浏览量: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农科研生〔2024〕20号),我所已完成考生材料审核及学科初评,现将学科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学科复核方式

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三、学科复核时间

4月25日-26日

四、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一)学科复核分组:

学科复核共分为四组进行考核,分别为:农业资源与环境组、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组、生态学组、生物物理学组。

(二)学科复核程序:

复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现场笔试;第二阶段面试考核。笔试由我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环节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分组进行考核。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按照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有关文件所列的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将各类证书原件和需补充提交的纸质材料提交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学科复核。所有参加学科复核的考生应签署并提交《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 资格审查及考核时间安排:

4月25日:下午1:00-2:30  研究所一楼报告厅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4月25日:下午2:45-4:45  研究所一楼报告厅笔试

4月26日:上午8:30开始 各考核组分组面试(具体各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线下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复核期间须全过程录音录像。

4.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笔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

5.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30分钟左右,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五、录取工作

录取成绩为学科复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在考核组内,按照报考专业(一级学科按研究方向)和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应在研究所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研究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研究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由拟录取考生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将体检表寄送环发所人事处。

八、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组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研究所招生咨询投诉电话:010-82109567;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本方案由所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要求,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九、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人事处,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05338

邮  箱:hfszs@caas.cn

邮  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2024年4月17日

  • 附件1-环发所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招生拟进入学科复核名单.pdf
  • 附件2-复核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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