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课题负责人: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我院近期下发了《中国农业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通知要求:
一、院属各单位使用公用经费(包括改革启动费、运转费等日常运转类性经费)召开的四类会议计划由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报院审定。
二、依托我院和院属各单位的学会、协会组织召开的年会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备案。
三、院属各单位实施科研、基建等项目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实施方案等)确定的会议预算,组织编制详细会议计划,明确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内容,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列入本单位会议计划,方可执行。
按照上级要求,经所办公会议研究并报领导班子同意,决定如下:
一、研究所严格执行院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精简会议。经研究,上报研究所2014年度会议计划从20个压缩到6个(含学科群、协作网和学会所列会议计划)。
二、按照院规定要求,会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未列入计划的会议不得召开。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的,须由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程序报所、院批准。条财处要严格按照审定的会议计划审核和列支会议经费。对擅自突破、调整会议计划或违反《中国农业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可浏览院网中“办公室网页”中“规章制度”,或浏览所网站中“通知通告”一栏。
请各研究室、课题负责人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所承担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会议预算,结合科研进展实事求是地提出本研究室、本课题2014年度会议计划。请各研究室、各课题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所做会议计划填报《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14年会议计划申报表》报研究所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angyanbei@caas.cn邮箱。经所领导班子审定后列入本年度会议计划,予以执行。
附件: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14年会议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