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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03 浏览量:

为了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提高选拔质量,积极稳妥做好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审议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全过程督查我所招生复试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监控舆情动态,协助招生工作领导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按照学科成立4个远程复试小组分别为:

1.理学一组:含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考生;

2.理学二组:含生态学、生物物理学,以及此两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考生;

3.工学组:含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工程,以及此两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考生;

4.农学组:含土壤学、农业水资源与环境,以及此两个专业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考生。

各复试小组在所招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组织完成复试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的考核工作。

(四)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自命题工作小组,自命题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复试试题。各专业复试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复试设备、网络及学信网、腾讯会议考试平台的调试及测试,确保考试过程网络畅通,设备正常。

二、组织实施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不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笔试和面试。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同时选用 “腾讯会议” 作为备用系统。

(二)复试分数线

我所2023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国家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见表1)。对拟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国家A类地区复试线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对生源较好的专业可适当调高复试差额比例。对达到我所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表1 环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专业(专业代码)

学术学位类

总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单科(满

分>100 分)

理学

大气科学(070600)

279

38

57

生态学(071300

279

38

57

农学

农业水资源与环境(0903Z1

251

33

50

土壤学(090301

251

33

50

工学(工学照顾专业)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3

260

35

53

工学

环境工程(083002

273

38

57



专业学位类

农业硕士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251

33

50


(三)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4月8日(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复试基本程序

具体复试时间由研究生管理部门通知考生。复试程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视频复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前将采用统一的远程视频复试软件对参加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电子邮件(hfszs@caas.cn)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2. 复试考核

(1)设备准备、平台测试、有关要求

①设备准备。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远程视频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指定软件,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置于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②平台测试。复试前研究所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也可结合复试资格审查进行),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

③有关要求。

第一,复试场所须独立封闭,保持安静整洁,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

第二,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

第三,复试过程中,除要求打开的软件外,不得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须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第四,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设置虚拟背景,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第五,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考生周围360度无死角。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后,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纪律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2)考核内容及要求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专业学位考生侧重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除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试题并分别作答。试题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难度大致相当。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复试小组随机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测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

(3)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研究所对加分项目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报研究生院核准,以研究生院核对名单为准。

三、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所可接收院内外调剂考生。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为依据。调剂信息及具体要求以我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拟调剂信息为准。

(一)调剂基本原则

1. 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 所有院内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二)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我院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 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三)调剂基本程序

我所可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

1.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所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2.考生筛选:我所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所的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我所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如在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并确认了其他院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则无法参加我所复试,也无法被我院拟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五不录一保护”。1. 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5.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研究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在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预录取。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五点要求。1. 材料寄送。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寄至培养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参加考试。4.“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5.  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我所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研究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并严格参照表内列出项目,在二甲及以上医院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单独寄送体检表至研究所。

六、监督与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有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通过研究所网站对外公布。

4.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研究所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9333),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本方案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 附件1-环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pdf
  • 附件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
  •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 附件4-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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