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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所制定印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章程》并组织职工学习贯彻

文章来源 :综合办(党办) 作者:李想 发布时间: 2022-08-15 浏览量:

        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制定研究所章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环发所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工作。环发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担任起草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几经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章程》送审稿。2022年4月26日,报经中国农科院核准(农科院办〔2022〕57号),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章程》分为10章、66条,涵盖总则、党的领导、领导体制、专项工作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管理、科技管理、人事人才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附则等内容。《章程》的主要特点和意义如下:

       《章程》进一步明确了研究所的定位和职责使命。明确提出“环发所是专门从事农业环境领域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的国家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聚焦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理论方法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支撑服务,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确立了七项主要职责任务和相应的业务范围。

       《章程》进一步确立了研究所治理的基本框架,确立了研究所党务、政务、学术治理、民主管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专章就加强党的领导做出了具体规定。强调所党委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事项顺利实施。明确了所长负责制、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岗位聘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范围和履职程序。

       《章程》进一步体现了所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章程》规定了研究所领导体制,突出了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体现了学术委员会等专项工作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明确了研究所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章程》进一步确立了研究所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章程》通过对研究所内部科研、职能、支撑等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明确了组织管理结构和职责,规范了科技管理、人事人才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为全所管理运行、开展科研活动等提供了基本准则,是开展研究所评估、监督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修订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为今后研究所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依章办事提供了制度基础。

       《章程》的出台,将促进环发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推动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研究所建设的发展目标。目前,环发所要求全所职工认真学习《章程》,全面熟悉了解院所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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