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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08 来源: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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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农科研生[2020]153号)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农科研生[20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环发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提高选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流程,包含个人申请、学科考核、研究所审查、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为了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研究所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学科考核组等组织机构,各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监督,认真做好博士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细则
       学科考核共分为学科初选和学科复核两个环节。
       (一)学科初选:2021年2-3月
       1.材料审核:材料审核组对申请人提交到网报系统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材料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学科初选环节。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在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材料审核基本条件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指导方案》个人申请条件要求进行审查。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①硕士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往届硕士生需提交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本院应届生可提交学生证内容页扫描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
       ③证明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扫描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⑧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学科初选:学科考核组根据各学科评议组制定的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及征求报考导师意见,注重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按照学科初选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选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复核环节。
       (二)学科复核:2021年3-4月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期间,需按照研究生院申请材料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我所材料审核组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研究所留存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①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内容页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及复印件。
       ⑦往届生硕士提交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如有需补充的材料,须于学科复核前补充提交。
       学科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我所网站公告。
       (三)复核内容
       1.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面试部分的考核由研究工作陈述、综合素质考核与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三部分组成。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学术成果、奖励等情况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约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在按照报考专业和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研究所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我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我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申诉
       1.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对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监督组随机到学科复核现场巡视检查。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考核实施方案、学科初选、学科复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在所网站公布。
       3.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本所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316),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六、其他事项
       1.依据研究生院规定,非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我所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指标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兼职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习的书面同意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2.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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