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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1-03-17 浏览量:

主要职能:负责研究所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等工作。
1.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在职职工、博士后、外聘人员、离退休职工、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宣贯及实施;
3.负责组织申报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承担应届毕业生、军转干部、留学回国、博士后出站等各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人才、专家和团队的选拔、推荐;
5.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7.承担干部挂职、援疆、援藏、援青、实践锻炼等人员的推荐、选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工资管理及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负责研究所社保缴纳;
10.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人才统计工作;
11.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备案和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12.承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检验、变更登记等工作;
13.负责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14.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15.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1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